关键词 |
商业特许经营备案,特许经营许可证,招商加盟备案,商务加盟经营许可证 |
面向地区 |
公司类型 |
有限责任公司 |
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时,应当提交企业符合“两店一年”的证明材料。该证明应由哪个部门开具?如何开具“两店一年”的证明?
答:直营店位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,证明由直营店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;直营店位于人民共和国境外(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的,证明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开具,除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外,如证明材料在境外形成则需要经当地公证机构(含中文翻译件)和驻当地的使馆(或派驻机构)认证。
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商业特许经营审批申请条件:
(一)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;
(二)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、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;
(三)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;
(四)在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、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;
(五)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,特许人应具有稳定的、能够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,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;
(一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。
(二)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、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。
(三)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《条例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;直营店位于境外的,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(含中文翻译件),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驻当地使领馆认证。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,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份特许经营合同。
(四)特许经营合同样本。
(五)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(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,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,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)。
(六)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产品和服务,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需要哪些材料进行备案?答:备案所需的材料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,一般包括:特许经营合同、加盟商的经营资质证明、加盟商的商业计划书、公司注册证件、商标注册证书等。
备案后是否需要缴纳特许经营费用?答:备案后,加盟商需要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,向特许经营者缴纳特许经营费用,以获取品牌使用权和经营支持。
备案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风险,需要详细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备案顺利进行。通过解读商业特许加盟备案的潜在风险,提供预防措施和解决方案,包括法律合规、商标侵权、合作合同等方面的风险。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建议可以帮助您规避潜在风险,确保备案过程平稳进行。
————— 认证资质 —————
厦门本地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热销信息